報訊(權波蓉記者謝斌)父子倆在一個工地上干活,兒子指揮父親倒車卻發生意外致使兒子死亡。近日,蓮湖法院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失子之父免于刑事處罰。
2014年9月16日凌晨,50多歲的劉某駕駛自卸貨車裝載沙子,在環城北路北側一門面房內倒車過程中,由于車輛嚴重超載致車后輪處地面突然塌陷,該車向左側傾斜,將正在該車左后方給劉某指揮倒車的兒子夾在車輛左后角與門面房的東側墻體之間,致其當場死亡。被蓮湖檢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在明知車輛超載的情況下讓兒子在車后指揮倒車,造成了兒子死亡的危害后果,被害人的死亡系被告人超載及倒車時觀察不周的過失行為與房屋地面管道井口突然下陷的混合作用造成的,被告人的行為并非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唯一原因,且劉某的犯罪屬情節輕微。法院認為被告人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最終判決被告人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免予刑事處罰。
宣判時,劉某因喪子之痛致心肌梗塞入院,主審法官與書記員專程赴周至縣其入住的醫院對其進行了宣判。雖然最終被免予刑事處罰,但兒子永遠也不可能再回到自己的身邊。主審法官也提醒各位司機,駕駛貨運車切勿超載,倒車時一定要注意車身兩側情況,避免類似的悲劇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