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西安小區集中采暖不列入居民用氣 漲價需與業主協商
西部網訊(記者 彭芬) 又到一年供暖季,“暖氣費到底該交多少”成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近期,有不少西安市民反映,自己所在的小區是自備鍋爐供暖,今年的暖氣費較去年有所上漲,部分市民認為難以接受。供熱價格關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無論漲還是降,都應該算筆明白賬。
集中采暖用氣不列入居民用氣類別
西部網記者走訪了西安市內多家小區,除了市政集中供暖的小區外,采用自備鍋爐供暖的小區都對今年冬季的供暖費作了漲價調整。
據了解,今冬西安自備鍋爐供暖小調整價格,原因是今年6月份全省非居民氣價的調整。根據國家發改委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氣將建立階梯價格制度,用氣量較大的集中采暖用氣不再執行居民氣價。
根據今年6月陜西省物價局發布的《關于理順我省天然氣價格的通知》,我省關中地區城市居民用氣價格仍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30元提高到3.09元;集中采暖(自備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98元提高到2.77元。居民用氣范圍為居民生活、學校(含幼兒園)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等用氣(不包括集中采暖用氣)。
目前,西安供暖主要采取集中供暖和小區自行供暖兩種方式。集中供熱價格為政府定價,每月每平方米5.8元。而小區自備鍋爐供暖不屬于政府定價,由各小區據運行成本進行核算,協商定價后向物價部門備案。
自備鍋爐供暖屬協商備案價應與業主充分協商并公示
自備鍋爐供暖屬于協商備案價,而各小區的實際情況各不相同。根據2011年西安市物價局發布的《關于做好自備鍋爐供熱價格協商備案公示工作的通知》,擬定供熱價格方案主要包括:居民小區及供熱的基本情況(小區面積、業主戶數、入住率、鍋爐運行情況、供熱能力等),上年度總用熱量和熱費收支情況,成本測算情況,原來供熱價格,擬定供熱價格,每天供熱時間及時段,收費方式等。
《通知》規定,供熱單位采取與業委會協商、召開用熱人會議、問卷等形式,將供熱價格方案與熱用人進行充分協商。推舉協商會參加人確有困難的小區,供熱單位可將擬定供熱價格方案制成問卷、表格等形式,三分之二以上用熱人同意并簽字確認視為有效。雙方就供熱價格難以協商一致時,由小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協調解決。
供熱單位在向熱用戶收取熱費前,須將經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供熱價格在小區顯著場所公示。公示價格內容為:供熱價格、每天供熱時間、每天供熱時段、備案時間。
近日,西安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決定近期由西安市物價局和西安市房管局聯合組織開展冬季供熱工作大檢查,不執行價格政策、隨意漲價、找借口不給居民供熱等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罰。
西安市物價局和各區縣物價部門價格舉報熱線電話將保持24小時暢通,遇到亂漲價、亂收費問題可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投訴舉報。
(編輯:Wsx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