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蕾)昨日,中紀委監察部通報我省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包括違規操辦婚宴、違規公務接待和違規公務用車。

  1、榆林市清澗縣店則溝鎮高家川村黨支部書記高振國違規為兒子操辦婚宴問題。高振國未向鎮紀委報告,違反有關規定,在清澗縣城某酒店為兒子婚禮設宴40桌,邀請部分村干部參加,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清澗縣店則溝鎮紀委給予高振國黨內警告處分。

  2、西安市閻良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李建哲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5年4月,李建哲違反公務接待制度規定,安排超人數陪餐。閻良區紀委給予李建哲黨內警告處分。

  3、咸陽市三原縣水利局玉皇閣水庫管理站副站長田峰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6月,田峰在端午節放假期間,用單位公車往返西安辦理私事。三原縣監察局給予田峰行政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