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呂貴民 通訊員 王瑾)記者日前從寶雞市檢察院獲悉,2015年,寶雞市人民檢察院積極圍繞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決查辦各類職務犯罪,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65件177人,為國家和群眾挽回經濟損失5576萬元。

  2015年,寶雞檢察機關突出查辦領導機關和領導崗位的職務犯罪,查辦大案66件,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人,依法查辦了隴縣縣委原書記楊某某(正縣級)、陜西省榮復軍人第一醫院原院長吉某某(正處級)、寶雞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何某某(副縣級)等多名縣處級官員。依法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職務犯罪,部署開展查辦“村官”涉農職務犯罪專項行動,查處了千陽草碧鎮羅家塬村黨支部書記李某涉嫌受賄案、扶風縣一村民小組長盧某某貪污村民土地賠償款案、隴縣教育體育局原局長張某涉嫌受賄案、鳳縣雙石鋪鎮張家堯村村干部李某涉嫌貪污案、鳳翔縣供銷聯社主任楊某涉嫌貪腐窩案等多起“小官貪腐”案件。結合司法辦案,開展預防調查71件,開展典型案例剖析111件,提出預防檢察建議8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