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鄭伊琛)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根據國家和我省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的部署和要求,綜合考慮我省天然氣價格實際運行情況,經省政府研究同意,10月20日起,省天然氣公司供各城市燃氣企業及直供用戶的非居民用氣管輸價格在現行政府定價基礎上每立方米下調0.121元。
同時,省物價局要求各設區市物價部門盡快安排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工作,爭取同步降低非居民用城市配氣價格,切實減輕省內非居民用氣負擔。另外,取消每戶每月1元的城市居民天然氣維修費,城市燃氣企業對居民燃氣設施維護與管理費用納入配氣價格。據測算,本次天然氣價格調整后,年可減輕我省用戶負擔3億元以上。
昨日,西安市物價局下發通知,20日起,西安非居民用天然氣從2.46元/m3降低至2.30元/m3;車用壓縮天然氣銷售價格從3.26元/m3降低至3.10元/m3;居民用天然氣價格、集中采暖用天然氣價格保持不變。
通過城市管網供氣的大用戶管輸和配氣價格,可由供用氣各方在不超過政府定價基礎上,平等協商確定具體用氣價格,減少不必要的政府價格干預,最大限度釋放市場活力。通知指出,取消每戶每月1元的城市居民天然氣維修費,此前已收費用不退還,未收費用不再收取。城市燃氣企業對居民燃氣設施維護管理費用納入配氣價格,除更換居民戶內專有天然氣設施零部件按成本收取材料費外,不得再向居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
據了解,該通知自2016年10月20日起執行,西安市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部門要加強對天然氣輸配企業價外收費行為監管檢查,清理規范不合理收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