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陜西省公安交警總隊公布了全省上半年十大危險駕駛罪案例,其中6起均屬于酒后駕車,3起屬于車輛超載。

  首例追逐競駛型危險駕駛罪

  今年3月的一天,民眾反映,有一輛陜AK06V5白色馬自達轎車沿臨潼區兵馬俑景區北門前秦陵北路反復“漂移”、飆車。經民警查詢,該車車主馮某丈夫王某將車借給朋友劉某使用。民警迅速趕赴劉某家,他在得知消息后藏匿起來,后投案自首。最終被告人劉某犯危險駕駛罪,判決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罰金20000元。

  7人小客車拉了15人

  今年1月13日,交警對過往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進行檢查時,現場查處曹某某駕駛由西安返回旬邑的陜D6111D小型普通客車,核載7人,實載15人,屬于客車嚴重超員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隨即對車輛依法查扣。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曹某某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0000元整。

  兩次酒駕被查

  今年1月8日,李某某被查出酒后駕車,駕駛證被交警支隊扣留后,被公安局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取保候審。同年3月2日,李某某再次因酒后駕車被查。法院遂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李某某拘役三個月。

  醉酒駕車并打傷協警

  今年5月2日,石某某駕駛陜EHR015號小型汽車強行闖過酒駕查緝點,又與另一輛車發生碰撞,致使兩車損壞。民警依法對其進行測試,遭其拒絕,并動手打傷協警。經查,石某某為酒后駕車。交警支隊依法給予石某某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大型普通客車超員

  唐某某駕駛大型普通客車,由西安水司客運站發車行駛至和平村十字時,被民警查獲。該車核載人數27人,被查獲時實載人數45人,超員18人,已超過該車額定乘員的50%。唐某某被拘役一個月,處罰金3000元。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嚴重

  今年3月7日晚,楊某駕駛陜KVA×99號小型轎車,行駛至神木鎮鏵山路“水龍市場”門口處時,因涉嫌酒后駕車被執勤交警查獲。經鑒定,楊某血液酒精含量超標嚴重。楊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酒駕致三車連撞并涉嫌逃跑

  駕駛人岳某駕駛陜A63AE5號微型轎車沿銅川市二馬路行駛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小型客車追尾后駛入左側車道,又與對向行駛的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三車不同程度受損。經鑒定,岳某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目前犯罪嫌疑人岳某無法聯系,涉嫌逃跑,民警已對岳某進行網上追逃。

  楊某醉酒危險駕駛案

  今年2月27日,楊某酒后駕駛陜D6860F號白色飛度牌小車沿咸陽市秦皇路行駛時,遇民警夜查。經鑒定,其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對這一違法行為給予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某大型客車嚴重超員危險駕駛案

  張某駕駛客運車輛陜C25672大型客車行駛至寶雞市寶平路時被交警現場查獲。經現場檢查,張某駕駛的大型客車核載35人,實載乘客59人,超過額定乘員68%。張某被法院判處拘役3個月,緩期執行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全省首例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

  今年5月4日,28歲的邱某飲酒后,駕駛一輛小轎車行至西安丈八路時,被執勤交警查獲。經檢測,其系醉酒駕駛。邱某表示認罪。經審理,主審法官當庭以危險駕駛罪判處邱某拘役1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這也是我省首例適用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程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