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齊洪濤 王晶)去外地游玩就圖個好心情。7月26號,西安的李先生帶著妻子一起去山東青島游玩,由于聽信了出租車司機的勸說,自己不但多花了錢,還生了一肚子的悶氣。

  7月29號上午,記者在西安見到了李先生。他說,7月26號,他和妻子一起去山東青島游玩,下午到達當地后,就搭乘了一輛出租車,準備去附近的景點逛逛,沒想到司機得知他倆是外地人后,就熱情的推薦起來。

  李先生:“出租車就一路有說有笑的先給人好感,就說我做昨天剛帶我媽在這吃過,拿照片給我媳婦一看,說這也不貴就70塊錢一斤龍蝦,來就吃好一點,就吃這一次。”

  隨后,李先生和妻子就被司機拉到了青島市嶗山區的一家海鮮餐廳,進店后,他們挑選好龍蝦后,店員就告知要去挑選座位。等他們坐下,工作人員拿過來一個單子讓他們簽字。可這龍蝦的價格并不是是出租車司機所說的每斤70元。

  李先生:“兩個服務員過來了,過來了以后說,麻煩你把這個單子給這上面簽個字,我說這個為啥還要簽字,他說確認做不做,我說行然后簽了,簽了以后,看上面是368元,當時已經點了,龍蝦也死了,咱外地人到那了也不好給人家說啥。”

  從李先生提供的結賬單上看到,當天李先生共消費有兩項,其中龍蝦椒鹽三吃這項顯示,重量2.6斤,一斤368元,金額為956元。在李先生看來,雖然他在368的單子上簽了字,但對方拿出的是死龍蝦,這讓他當時難以回絕。

  記者:“當時店家有沒有向你出示菜單或者告知你價格是多少?”

  李先生:“始終沒有告知價格以及出示菜單,他只是把龍蝦拿出來之后,直接燙死,你想死了你也退不成。”

  李先生說,事發后他才感覺從出租車司機的推薦,到在店里的消費過程,都和正規的不太一樣。回西安后就將此事的經過發到了微博,沒想到有不少游客和他聯系,告知曾和他遭遇過相同的事情。李先生說,經過協商,商家已將當天所消費的金額進行了退還。

  李先生:“當時消費了960多,店方退給我950多塊錢,然后還聯系我刪除這個微博。”

  本來事情到此就結束了。然而,店家又在微博中貼出照片稱,李先生曾要求五倍賠償,有敲詐的嫌疑。記者從店家貼出的截圖上看到,李先生雖然提出過五倍賠償,但同時表示自己提出這一要求是依據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此,李先生表示當時對法律規定索賠標準理解有誤。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記者今天從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上了解到,7月28號下午,嶗山區消費整治辦公室會同市場監管、商務、物價、食藥監等部門對該店進行了聯合檢查,目前,該店已經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