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西部網

  《西安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8月15日發布。《條例》規定,在禁煙場所吸煙、隨地吐痰、駕駛機動車隨意變道、向車外拋撒物品、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亂穿馬路以及室內裝修擾民、攜犬出戶未用牽引帶牽領等行為,將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未落實車輛停放管理責任,造成亂停放問題嚴重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根據企業整改落實情況控制其投放總量。

  西安市還將在全市實行文明行為記錄制度,對記錄的不文明行為信息,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凡是發生條例規定的不文明行為且受到相應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評選先進。(陜西廣播電視臺《陜西新聞聯播》記者 李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