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伊琛)昨日,記者從陜西省物價局獲悉,為確保完成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電價平均下降10%的目標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京召開電價工作座談會,并下發通知利用電網企業電量增長增收空間再次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確保各省目錄銷售電價降價幅度全面達到10%。

  陜西省物價局已按國家部署下發了今年第四次調價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陜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降低1分,榆林電網每千瓦時降低0.2分,年可減輕省內一般工商業用戶電費負擔約2.1億元。我省本次電價調整加上今年4月、5月和7月三次電價調整,陜西電網和榆林電網一般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分別降低7.74分、7.25分,各電壓等級用戶用電價格降幅均達到10%以上,全省年降價金額約17.8億元,全面完成了國家確定的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10%的目標任務。

  通知進一步強調,省內相關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要將今年以來國家和我省四次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政策紅利自8月起等額傳導給終端用戶,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確保降價成果真正惠及終端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