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本報訊(記者 張晴悅)收了彩禮和“三金”,按照習俗辦了婚禮,但是讓家住西安市鄠邑區的小伙張峰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新娘最終卻和他人辦了結婚登記。近日,西安市鄠邑區法院審理了這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女方王玲限時向張峰返還所收彩禮。
2016年10月,張峰在網上認識了王玲,兩人無話不談,感情迅速升溫,經過一段時間接觸便迅速確定了戀愛關系。一個月之后,張峰前往王玲家提親,并給了王玲父母6萬元彩禮,以及為王玲購買“三金”及衣物等共計花費8000元。
同年農歷臘月,二人按照農村習俗在張峰家舉行了婚禮,雖然還沒有來得及領證,但張峰已經開始憧憬婚后美滿的生活。然而,婚禮過后張峰多次提出要與王玲辦理結婚登記,王玲均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2017年7月,王玲以兩人不合適為由不辭而別,并與他人辦理了結婚登記。張峰得知后要求王玲返還彩禮,雙方多次溝通均無結果。無奈之下,張峰向鄠邑區法院起訴,請求判令王玲返還彩禮及“三金”等共計6.8萬元。
審理中,經鄠邑區法院法官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玲于約定時間內向張峰返還彩禮4.5萬元,若逾期不返還,則按照6萬元向張峰返還彩禮款,這起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圓滿解決。(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