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晚,西安藍田一名女護士在上班途中離奇失蹤,牽動了無數人的心。兩天后,女護士的尸體在其所住小區附近被找到,案件隨后宣布告破。兇手竟是與其同住一個小區的31歲男子王某。

  11月1日,西安市中級法院開庭對此案進行審理,公訴機關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1 指控

  搶劫后行兇殺人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1月6日21時許,被告人王某來到西安市藍田縣藍關街辦天鵝湖小區商業街北口水泥路與濱河南路丁字路口處,見被害人韓某某獨自行走,便對其進行了攔截,同時施以恐嚇威脅,搶走其vivo牌X9s手機一部。

  在威逼索要到手機開機密碼后,王某又將韓某某挾持到天鵝湖小區在建工地與濱河南路之間的空地土坡處,搶走其陜西信合銀行卡一張、現金100元人民幣,并威逼索要到銀行卡密碼。之后,王某意圖逃跑,韓某某見有車輛行駛路過,便大聲呼救。王某擔心罪行敗露,用言語威脅控制未果,便搶過韓某某的單肩挎包,用包鏈勒韓某某頸部致其死亡。

  后王某攜帶韓某某的挎包逃離現場,將該挎包丟棄在灞河南岸河堤護坡處。作案后,王某使用搶得的陜西信合銀行卡在藍田縣農商銀行多處ATM機進行插卡操作,因密碼有誤,操作失敗。

  經藍田縣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定,韓某某被搶的vivo牌X9s手機價值1582元。經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韓某某系遭他人勒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某采取脅迫、恐嚇等方法搶得被害人韓某某的財物后,為滅口又采取勒頸手段致韓某某死亡,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庭審

  王某稱搶劫系臨時起意

  王某在庭審中辯稱,自己最開始并沒有搶劫的想法,只是見對方獨自一人行走,想“調戲一下對方”。

  “那天晚上我上完網從網吧往回走,是臨時起意走了小區后門(即案發地附近,較為偏僻)的,平時都沒有從那走過。在小區門外我和被害人遇到了,在我攔下對方后,她問我是不是想要錢,(整件事)從這才改搶劫了。”

  王某稱,為保險起見,自己將韓某某“固定”到了河灘有樹的地方,以便作案后能及時逃離現場。沒想到在這一過程中剛好有輛車經過,韓某某喊了起來。他稱,“當時我就慌了,情急之下就用她的包把她給勒了。”

  公訴人對這一點提出疑問,“既然那輛車當時并沒有停下,受害人與你又力量懸殊,你完全可以跑掉,為什么還要用包去勒被害人?”但在整個庭審中,王某對此類問題均沉默不答。

  對于自己最終難逃法網的結局,王某則表示,他“早知道遲早要進來”,所以“也沒有去自首的想法”,就等著公安機關抓捕。作案當天晚上及第二天早上,他還先后3次試圖從韓某某的銀行卡里取錢。

  3 回放

  案發時女護士懷有二胎

  年初這起“女護士失蹤案”曝出后,本報曾作過詳細報道,記者也曾專門到事發地走訪。

  據藍田警方介紹,1月6日晚上9點55分,縣公安局接到家住藍田縣天鵝湖小區的胡某電話報警,稱其妻韓某某晚上9點左右出門上班,在途中失聯。接到報警后,藍田縣公安局立即組織值班民警、巡(特)警、城關派出所等進行尋找,于1月8日上午找到了韓某某的尸體。警方通告中顯示,韓某某今年34歲,是藍田縣人民醫院急診科護士。

  1月7日,韓某某的丈夫胡某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們夫妻兩人感情很好,有一個5歲的兒子,妻子當時還懷有二胎。6日當晚,妻子上夜班,晚上10點需交接班,因下雪無法騎電動車出門,便于9點左右從家里出發步行上班。他家距縣醫院約4公里,步行需40多分鐘。

  晚上9點55分左右,家里人打電話想問是否平安到達,韓某某的手機開始沒人接,后來收到一個信息,內容為“正在開車,稍等給您回復”。過一會再打,就提示關機了。“這個信息像是手機里自帶的那種,不是編輯的。”感覺到不對勁后,家屬報了警。

  1月8日中午,記者趕到事發小區,距小區幾百米遠的事發現場,已經被警方封鎖。

  記者看到,從韓某家到案發地點,距離雖短,但要經過一條還未開發的商業步行街,小區后門外的河堤路上沒有路燈。

  一位在附近居住的住戶告訴記者,天鵝湖小區背靠灞河,這條河堤路夏天時有不少人前來乘涼、游玩。冬天則因為太冷,幾乎沒什么人過來。

  記者在現場觀察,這條河堤路向西走四五百米的距離,就是一條車來車往的大路,是藍田縣有名的南河大橋。但如果在此處呼救,大橋上的人是無法聽到的。

  11月1日,該案經合議庭評議后,將擇日宣判。

  本報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