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起,本報持續關注西安“車讓人”,為推動這一活動“改進升級”呼吁發聲。昨天,西安市交警支隊也加入其中鄭重表態,愿與各行各業一起,在2019年將這一活動推向深入、推向高潮,使城市交通更加文明、公共秩序更加優良。

  昨天中午,記者走上街頭,采訪了出租車司機、公交車駕駛員、交警等公共交通組成者,請常年奔波在大街小巷的他們,講述自己心中的最佳“車讓人”手勢。

  西安交警為本報報道點贊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各相關部門的落實、推動下,截至目前,‘車讓人’活動已在西安如火如荼地開展了近兩年時間,這段時間這一活動取得的成果是有目共睹的,可以說,斑馬線前主動停車讓行,已成為西安的文明交通新風尚。”昨天,西安市交警支隊宣法處處長車強談及本報近日開展的連續報道稱,報道對“車讓人”開展成果給予了肯定,大大鼓舞了包括西安市交警支隊在內的每一個活動參與者。對于這一活動中仍存在的需要改進問題,交警支隊責無旁貸,愿在持續做好引導查控工作的基礎上,與廣大市民一起探討,推行屬于西安自己的“車讓人”手勢。

  記者了解到,“車讓人”活動開展以來,西安市交警支隊采取了各種辦法使之落到實處,比如在公交車上試點公交車抓拍系統,重點針對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錄入;新增施劃“車讓人”路面文字標記,并對信號燈進行多相位改造,確保行人過街安全;對全市斑馬線進行優化完善、推出西安首條發光斑馬線;安裝智能語音提示樁、增設行人過街安全島;設置車不讓人違法曝光大屏等等。

  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車讓人”成為全西安的共識。但在車強看來,這還遠遠不夠,他表示,斑馬線前“車讓人”,不僅僅是交通安全問題,更直接反映著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我認為,這次的手勢征集活動,就是將之推進深化的一個方式,希望廣大市民都能參與進來,讓‘車讓人’真正成為古城西安的一張金名片。”

  市民為這些手勢投票

  1。“請”示意“先行” “我不過”用“搖手”代替

  在此前的報道中,本報查詢整理了外地部分城市推行的“車讓人”手勢,這些手勢西安可借鑒推行嗎?還有哪些好的創意可用?昨天中午,記者走上街頭,采訪了3個不同行業的公共交通組成者,傾聽他們的看法。

  7路公交車駕駛員呂宏在休息間隙告訴記者,在路上,他們經常會遇到“互相讓行”及“讓了不走”的情況。每次遇到這種情況,大家都是通過手勢來交流的。“通常,我都會伸出手掌,掌心向上,做一個‘請’的動作,示意對方先行。”針對“我要過”“我不過”等幾種情況,呂宏提出了自己心目中的最佳手勢。“一般情況下,車主主動讓行的多,‘我要過’這個手勢應該不常用,但是萬一行人著急過馬路,卻沒人讓行,我覺得其可以面向駕駛員,伸出右手做一個交警常用的‘暫停’動作。”在她看來,“我不過”就用“搖手”代替即可。此外,她還提出,希望市民在通過馬路時,能豎起大拇指給讓行的駕駛員“點個贊”。

  2。“左右擺手”示意“先行” “上下擺手”表示“暫停”

  有7年駕齡的出租車司機王健,平常習慣用伸出右手手掌,手心朝里進行擺動的方式,來提醒行人先行。他給記者演示了自己心目中駕駛員方可做的兩個最佳手勢。

  “示意行人先走,我覺得我這個動作就挺好的,手擺動起來幅度大一些,行人能看得更真切些。要是想示意行人先別著急過,我覺得可以將手掌的左右擺動改為整個胳膊的上下擺動。”

  3。遇禮讓“點個贊” 用“閃遠光燈”示意“先行”

  在五路口十字執勤的交警新城大隊解放路中隊交警王衍,談及自己的看法則稱,通常行人的意圖分為兩種,“我想走”和“我不走”,“走”自己覺得不用手勢,或者在過馬路的過程中豎個大拇指點贊即可。“不走”可以用最簡單的搖手。而從司機角度,王衍認為,手勢不一定有車燈傳遞信息的效果明顯。“現在大多數車輛都貼有顏色較深的車膜,手勢不一定能看清,我個人覺得用遠光燈閃一下示意遲疑的行人快速通過,最快速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