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晚,正值元宵夜,西安市鄠邑區澇店鎮皇甫村村民周某在家門口剛剛點燃了一掛鞭炮,炮聲剛落便警燈閃爍,警察找上門來。

  當晚,公安鄠邑分局出動警力200余名,動員社會力量100余人,車輛50余臺次,分為10組,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禁燃禁放巡查工作,廣泛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重點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提高群眾自覺守法意識。就在禁放煙花爆竹宣傳時,周某卻“頂風”作案,在自家門口燃放煙花爆竹。聞聲趕到的民警,當即傳喚周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燃放的煙花爆竹是前年購買的,因為之前沒有放完就一直存在家里。”周某告訴民警,自己也知道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但仍抱著“警察可能不會查”的僥幸心理放了一掛。沒想到炮聲剛響,警察就來了。

  依據《西安市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周某作出罰款500元的治安處罰。行動當晚,全局共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處罰5人。

  據了解,為了配合做好禁燃禁放工作,減少城市環境污染,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自2018年11月起,公安鄠邑分局持續開展了一系列廣泛宣傳及集中治理工作,共出動警力2700余人次,出動警車670余臺次,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案件1起,移交安監部門處理;查處燃放煙花爆竹案件18起,治安處罰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