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新城區(qū)法院公開審理了韓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涉黑案件,讓“套路貸”這一隱蔽性極強的新型犯罪逐漸浮出水面(詳見本報2月26日A4版)。這種偽裝成民間借貸的詐騙行為,處處披著“合法”外衣,整個騙局環(huán)環(huán)相扣,對社會造成了極大危害。

  3月6日,西安中院以此案說法,對“套路貸”相關套路進行了揭秘,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警惕:“套路貸”有這5種典型套路

  韓某某一案中,被告人步步設套讓受害人債務在短時間內(nèi)暴增,然后采取夾擊身體敏感部位、踩腳趾、強行灌酒、當眾毆打、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討債,先后實施違法犯罪行為11起。

  西安中院對其中“套路”進行了總結(jié),曝光了5種典型套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被告人通常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chǎn)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jīng)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xiàn)侵占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chǎn)的目的。

  謹記:防范“套路貸” 法院給你7點建議

  那么,市民該如何避免遭遇“套路貸”呢?西安中院給出了7點建議:

  首先,不輕信所謂的無抵押貸款。市民應牢記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如資金緊張,應盡量通過銀行或者親友借款,盡量避免向一些小貸公司或者專門從事高利貸放貸的個人借款。其次,需提高自身防范意識。在進行借款前,一定要查詢相關公司的資料,看其是否正規(guī)。第三,不隨意簽訂借款合同。簽字之前應當仔細看清楚,寫的和說的要保持一致。凡是口頭打包票卻不肯寫進合同的,絕不簽名。第四,落筆簽字謹慎行事。借款人在簽訂合同時,要警惕到手現(xiàn)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霸王條款,避免讓借款呈“滾雪球”式的發(fā)展。要仔細閱讀內(nèi)容,空白格一定要填寫清楚或者劃去,不給對方以偽造、篡改、增添的可乘之機。不要聽信出借人的花言巧語,不簽、不寫不實的材料。第五,借款時絕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來作擔保。正常、合法的程序應當是雙方簽訂抵押合同后共同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第六,但凡錢款往來,務必留存證據(jù)。尤其是現(xiàn)金往來。最后,要謹記及時止損,一旦被騙果斷報警,同時應注意做好對對方暴力恐嚇、騷擾滋事等討債行為的防范和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