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新聞

近日在寶雞高鐵南站
一名旅客不但掀翻了車站安檢人員的工作臺
還多次辱罵在場的工作人員
這是怎么回事呢?
西安鐵路公安處寶雞南站派出所副所長 劉江2019年4月15日11點多,我們接到報警,在寶雞南站候車室,有一名曲姓旅客,進站時帶了兩瓶壓縮氣體,超過了120毫升,按照規定安檢人員告訴她可以暫存或者放棄,兩種辦法處理。曲某不聽勸阻,當場對我們的工作人員、安檢人員還有車站的職工進行了謾罵、辱罵,而且還把我們的安檢工作臺掀翻了。
安檢員:你這是干啥呢?你知道這是破壞公物不。
曲某:東西給我 東西給我!你憑啥拿我東西?
安檢員:誰拿你東西了,我說給你放到這你回來取,誰拿你東西了。
曲某:不可能!
安檢員:那你把桌子推翻干什么?
曲某:東西給我!
民警:現在坐高鐵,他們(安檢員)是按規定辦事。
曲某:我東西今天就不可能在你手里!
民警:那你拿走就行了,你不坐車你拿走就行了。
這名旅客攜帶的兩瓶噴霧均超過120毫升根據鐵路部門相關規定
是不允許攜帶上車的

然而 曲某不但不聽勸阻
反而在候車廳對安檢工作人員進行辱罵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民警將其口頭傳喚至寶雞南站派出所接受調查
西安鐵路公安處寶雞南站派出所副所長 劉江在對曲某進行調查的過程中,不積極配合,對我們進行侮辱和謾罵,對我們的安檢人員也是進行言語上的攻擊。我們對她也是批評再三,拒不配合,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鐵路部門早在2016年1月就制定發布了最新的《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目錄》
對不能攜帶的物品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目的也是確保廣大旅客能夠安全出行


西安鐵路公安處寶雞南站派出所副所長 劉江在此提醒廣大旅客,在今后乘坐火車時,禁止攜帶違禁品及不符合規定的相關物品。如有攜帶,希望積極配合工作人員的處理,否則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