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陜西廣播電視臺《今日點擊》記者 李云峰 張鑫)“套路貸”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抵押”、“擔保”等協議,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行為。其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追債的方式在社會上影響極其惡劣。最近,隨著陜西省對首例“套路貸”涉黑案的宣判,一起假借“小額貸款”的新型黑惡犯罪行為浮出了水面。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判長:“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6月11日上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以韓召海為首的“套路貸”涉黑案進行了二審宣判。法院認為,以韓召海為首的組織具備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構成特征,決定維持此前新城區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認定韓召海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七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其余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八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
韓召海,江蘇省邳州市人,2013年來到西安從事小額放貸業務。2016年10月,他與曹明、孫明、葉宇銘等人,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在西安成立了一家名叫“金雨空放”的小額擔保貸款公司,幾個人共同出資對外開展非法放貸業務。
法院審理查明,這家所謂的小額擔保貸款公司成立以后,通過制造虛假銀行流水、虛增債務、惡意壘高還款金額等手段故意設置“套路”,獲取非法利益。2017年2月,西安市民袁師傅因為創業需要貸款,通過中介聯系到了“金雨空放”公司負責人韓召海,借款12.5萬元。在扣除利息、保證金、中介費、上門費等名目繁多的費用后,袁師傅實際上只拿到了9.2萬元的借款,期限是16天。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王永:“借條金額高,實際到款少,這中間他預先扣除了第一期的利息,還有中介費、手續費、上門費、調查費、車馬費等等,就是他自己設置了很多費用,他預先扣除之后,才將本金返還給你。這就相當于它的一個套路。”
當時韓召海與袁師傅口頭約定,這筆借款以袁師傅的房子作為抵押。韓召海還騙取袁師傅的信任,簽訂了一份他有權出售該房屋的委托書,但告知袁師傅,這是貸款的必要程序,并不會真正處置袁師傅的房子。
被害人袁師傅:“他的意思是只要把手續押著,我也不動你的房產,反正給我做了保證。”
然而,借款到期后,袁師傅未能及時還款。韓召海便不顧之前的承諾,故意設置套路,迫使袁師傅無法歸還本息,并且私下變賣了袁師傅的房產。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鄧彥林:“當時協商了兩次,第一次韓召海找袁某要20萬元,第二次直接就變成了30萬元。他就通過虛增債務、壘高還款金額,迫使袁師傅無法還錢?!?/p>
被害人袁師傅:“后來就沒有音信了,最后還是公安局通知我,才知道把我房子過戶了。問我說韓召海把你房子過戶的事情你知道不?我說我不知道?!?/p>
原來,韓召海利用借款時袁師傅簽好的賣房委托書,然后再偽造袁師傅的離婚證明,將袁師傅的這套房產過戶到了自己的同伙葉宇銘名下。經評估,涉案房屋價值29.3萬元,韓召海采用“套路貸”的方式,實際上騙取了袁師傅20.12萬元。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王永:“‘套路貸’的借款合同明確規定了,如果說借款人違約之后要承擔違約金、罰金等等這些自己設置的高額利息;但是具體是多少錢,在合同中不體現。所以說等違約這個事實出現之后,他自己根據情況設置很多違約的數額。”
除了非法放貸外,韓召海等人還通過有組織的暴力催收債務,獲取非法經濟利益。
孫某是一名外地來西安的經商人員。2017年8月,他因為急需用錢,經人介紹從韓召海處借款4.5萬元,借款期限22天。
被害人孫某: “分三期還,一個禮拜還總款的三分之一,連本帶息還三分之一。他讓我付7000塊錢的利息,我說7000元就7000元,反正我也急用?!?/p>
然而,借款4.5萬元,孫某實際上拿到手的只有2.9萬元。原來,韓召海等人以扣除利息、保證金、上門服務費、家訪費、中介費等名義,從中拿走了1.6萬元現金。2017年10月中旬,因為孫某逾期未還款,韓召海便糾集同伙曹明、孫明、胡橋等人,將孫某控制在一家酒樓的包間內,聲稱本息已經漲到25萬元,并要求孫某立即還款。
被害人孫某: “他們說你現在要給25萬元,就把你放了;你要不給25萬元,就把你活埋了。讓我喝尿,他們尿的尿裝在飯店一個不用的塑料餐飲盒里,說是讓我喝茶。”
孫某堅持不從,韓召海等人便對他施以暴力威脅。
被害人孫某:“用抽的煙燙我,完了用腳踩我,用手擰我,把我的大拇指擰掉了。完了他已經把我打得臉都青了,眼睛、鼻子都流血了,耳朵都流血了。”
折磨了兩個多小時,見孫某不屈服,韓召海等人搜走了孫某身上的700元現金,又將孫某帶到另外一處足浴店內,采取了更暴力的手段。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鄧彥林:“因為孫某當時沒錢還,韓召海等人就采取拳打腳踢,煙頭燙,用夾子夾乳頭、夾睪丸,罰站,架飛機等等手段折磨孫某,當時把孫某非法拘禁了一天多。”
經查明,從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韓召海等人共放貸99人次,放貸本金306.4萬元,非法獲利113.1萬元。通過暴力手段,先后實施11起違法犯罪活動,對借款人身心及人格尊嚴造成嚴重傷害,致多名群眾遭到侵害后不敢向公安機關報案,直到公安機關抓獲嫌疑人后才查找到這些被害人。還有人因為害怕,不得不舉家搬遷到外地居住。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姚建軍:“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 套路貸’已經成為涉黑涉惡案件的主要表現形式,在審理‘ 套路貸’案件時,我們堅持與民間借貸的區分,嚴把程序關、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關,確保每一起案件經得起歷史和法律的檢驗?!?/p>
“套路貸”不同于一般民間借貸,不法分子對外多以“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并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借款到期時,他們會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或者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要求被害人償還“虛高借款”。在此,提醒大家:貸款要到正規金融機構去,以免遭遇“套路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