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法院對趙某斌等被告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依法進行公開宣判,1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4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7月至2019年清明節期間,被告人趙某斌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借牟取莊基地,以收回“趙氏祠堂”地皮為由形成利益共同體,打著為趙氏家族謀利益的幌子,糾集不明真相的群眾,采用封門、堵路、拉橫幅、墻體噴字、阻擋施工、燒香祭祖等軟暴力手段,多次實施犯罪行為。

  鄠邑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斌等人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趙某斌等人連續數年有組織地在他人經營的超市和廠房門口擺放供桌、懸掛祖宗畫像、設立祖宗牌位、播放樂曲等手段滋擾;在駐地單位辦公區域搭棚、支鍋、拉橫幅等軟暴力手段糾纏、滯留數日,嚴重擾亂了當地市場秩序和影響當地的經濟發展,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應依法懲處。

  被告人在犯罪過程中,分工明確,逐步形成了“祖庵北街趙家祠堂組委會”,首要分子明顯,系惡勢力犯罪集團。另據介紹,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是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重點打擊對象。被告人趙某斌等人長期利用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歹,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是典型的農村宗族惡勢力。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當中,被告人大多是60歲左右的老人,組織者趙某斌的年齡更達到了70歲。當天,與趙某斌一起坐在被告席上的,還有其兒子。

  本報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