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執行二庭巧施妙計,順利執結一起買賣合同重復付款的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2016年12月,某旅游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旅游公司”)與福建人張某開辦的家具經銷部簽訂家具購銷合同,約定總價款230990元。同年12月23日,該旅游公司轉給張某預付款92396元。家具配送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2017年1月17日,由于旅游公司財務人員疏忽,又向張某經營的家具經銷部轉匯230990元。
后旅游公司發現錢款多付要求張某返還,張某以多付款已被中間人領走為由,拒不同意返還。經判決返還后,張某既不上訴,也拒不履行。
為確定張某的實際住所地,執行員謝輝請示使用“天眼”系統查詢其行蹤軌跡。經查,張某并沒有返回福建,而是長期在西安經開區一帶繼續做著家具生意。
謝輝撥通張某電話,稱經朋友推薦,想在他這買家具。電話另一端的張某立即答應,并約定第二天下午見面。 次日下午,謝輝帶兩名法警前往約定地點等候將張某控制。
起初,張某仍情緒激動不愿履行,執行人員遂決定依法對其實施拘留。在強大的法律震懾下,張某當即表示想辦法馬上履行。晚上10時許,張某家屬將全部案款打到法院指定賬戶。第二天,申請人領款后該案全部執行完畢。
本報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