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896汽車調頻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在全國正式實施。

  為推進新標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陜西公安廳交警總隊依據由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我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告》制定了我省集中登記掛牌政策,2019年9月24日起,在全省正式實施。

  號牌樣式△

  據陜西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陜西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省,在用電動自行車普遍超標,基數龐大,遍布城鄉。據統計,截至2019年8月底,我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1000萬輛,其中,沒有掛牌的電動自行車約850萬輛。當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象比較普遍,大量超標電動自行車車速快、載重大,對道路交通安全構成較大威脅,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的出行安全。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日常管理帶來很大難度。

  合標電動自行車應在購車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登記掛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超標電動車應當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過渡號牌。2019年4月15日-9月24日期間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各地可參照過渡車輛政策執行。2019年9月24日以后購買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予掛牌。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給未獲CCC認證、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辦理登記掛牌。過渡牌照的使用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30日,過渡期滿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車主們須先關注“陜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微信公眾號進行資料預錄入及線上預約,預約完成后攜電動自行車及相關材料前往線下預約的車管所或移動營業廳代辦登記點辦理并領取安裝號牌。

  辦理登記掛牌所需手續包括購車發票或證明、電動自行車車輛合格證、電動自行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及需要辦理掛牌的電動車。超標電動自行車若無法提供購車發票或證明的,需在線上資料預錄入時簽署《承諾書》,辦理過渡號牌時,不需要提供車輛合格證。

  為了方便廣大車主更加便捷辦理電動自行車掛牌業務,除了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車管所外,公安交管部門還授權全省近300個移動營業廳代辦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業務。車主可以在預約過程中選擇就近的網點辦理登記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