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2012年起,被告人張某先后糾集被告人解某某、李某某,在西安市城西客運站附近收取在此非法運營的‘黑車’司機保護費,對交納保護費的司機,組織其排隊載客,對不交納的司機,采取暴力毆打、攔截車輛等方式,強迫其交納保護費。3名被告人組成相對固定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為更加便利地實施犯罪,張某還利用經濟利益拉攏蓮湖區交通運輸管理站工作人員蘆某某,為其充當保護傘。”
昨日,西安市檢察機關將包括該案在內的4起涉惡案件,集中起訴到了人民法院,并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近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的階段性成果。
發布會上,西安市檢察院率先通報了3起涉惡案件(第四起為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未成年人參與涉惡團伙案)的簡要案情。除上述由蓮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等涉惡團伙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外,穆某甲等人被鄠邑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為涉惡集團。
該案相關信息顯示,被告人穆某甲自2005年開始,就在其居住地龐光鎮穆家堡村周圍,以其患有強直性脊柱炎和股骨頭壞死的疾病為噱頭,單獨或者糾集他人無事生非,強拿硬要他人財物、逞強耍橫、強攬工程,多次隨意毆打、恐嚇他人。2015年6月,糾集同村的被告人穆某乙、穆某丙、左某,形成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當天,萬某甲等涉惡團伙涉搶劫、強迫賣淫一案也被提起公訴。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3月期間,被告人萬某甲、岳某某(另案處理)為實現非法斂財的目的,糾集被告人王某某、范某某策劃以招攬賣淫人員提供色情服務為由,非法劫取賣淫人員財物,并強迫他人賣淫,形成惡勢力團伙。
昨天的發布會上,西安市檢察院還公布了近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的成果,截至11月22日,全市檢察機關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案件184件460次;批準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310件1048人;提起公訴78件572人,其中涉黑案件6件125人;已判決47件290人,其中涉黑案件3件47人;正在審查起訴25件343人,其中涉黑案件4件133人。
中央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12督導組開展督導后,全市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快辦案節奏,7月3日至11月22日期間,全市兩級檢察院共對黑惡勢力犯罪提前介入60件165次,批準逮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88件264人,提起公訴20件172人,提起公訴案件和人數分別占起訴涉黑涉惡案件總數的26%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