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由陜西省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談春平等10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公開開庭審理,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田飛鵬等3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談春平案發前系山西省《市場信息報》社有限責任公司記者,2016年底談春平等人利用記者身份,采取負面線索采訪、有償刪帖等方式開始牟利,并借此操控輿論,逐步形成成員基本穩定、層級架構明確、以談春平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盤踞陜西省多年,有組織地濫用媒體監督權,操縱輿論工具,利用新聞媒體曝光給他人造成的恐慌和心理壓力,以“拍攝”、“采訪”、“曝光”等方式要挾,在陜西省多個市縣區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涉案金額達360余萬元,嚴重損害新聞記者形象、嚴重影響陜西輿論環境、嚴重破壞地方社會穩定,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當日,10名被告人及辯護人均到庭參加訴訟,府谷縣委政法委書記、法院院長、公安局局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及部分被告人家屬旁聽了案件公開審理。(來源:府谷縣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