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父親意外去世,本就令女兒十分傷心。此時,繼母卻將女兒告上了法庭,這是怎么回事?近日,這起繼承糾紛案在西安市未央區法院漢城法庭開庭審理。

  被告李小某幼年時母親去世。兩年后,其父親李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原告柯某并與其組建家庭,二人婚后未生育子女,一家三口其樂融融。李小某成年后,組建了自己的家庭,李某與柯某也過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

  然而,幸福的日子沒過多久,李某在一次外出旅游途中,突發疾病離世,留下一套房產和一筆15萬余元的存款。一個月后,柯某將李小某訴至未央法院,要求分割李某所留遺產。

  承辦法官多次與原被告進行溝通后,了解到柯某看著李小某長大,這兩年又幫忙給其照顧孩子,雙方建立了很深的感情,愿意繼續與李小某維持母女關系。此次起訴主要是擔心自己身體不好,缺乏經濟來源,李某去世后她將處于老無所依的困境,心里很不踏實,所以才要求分割遺產。

  法官將柯某的心里話告訴李小某后,她表示柯某雖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但因親生父母均已離世,于情于理,她都愿意對柯某盡孝。但如今,父親剛剛過世,柯某便起訴要求分割遺產,實在讓她寒心。

  看到原被告雙方之間并無矛盾,為妥善化解糾紛,承辦法官從親情和法律角度,分別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李某名下的房產歸原告柯某所有,15萬余元存款歸被告李小某所有。一起遺產繼承糾紛得以圓滿解決,一段被撕裂的親情也終于得以修復。

  辦案法官表示,本案中,原被告共同生活多年,雙方已經產生了較為深厚的感情。如果機械辦案,很有可能使原被告之間親情關系割裂,甚至導致雙方矛盾升級。法院從維系親情的立場出發,引導雙方當事人將心比心、換位思考,最終促成雙方達到一致,實現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