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三秦都市報

  居委會主任勾結居委會委員及村民代表,任意毀損、占用公私財物,強迫交易。昨天,西安市雁塔區法院依法對這起惡勢力團伙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雁塔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12月,按照雁塔區雙橋頭村改造方案當中,在規劃的雙橋國際小區東南角教育用地上開展配套小學前期施工建設的要求,施工分包方甲公司按照規劃開挖形成教學樓基坑,2017年年初,乙公司法定代表人鄒某某看中此處工地,有意利用此處建成兒童游樂園,遂聯系到雙橋頭社區居委會主任王某甲進行洽談。王某甲私自同意鄒某某與居委會在此處合作經營游樂場,并約定居委會取得經營利潤的50%,平整土地填埋基坑的相關費用,由鄒某某提供。

  2017年3月,王某甲召集居委會委員和村民代表開會,以清理小區衛生死角為名,提出清理平整教育用地所在工地,參會的劉某某等其余6名被告人均表示同意。

  2017年3月27日,6名被告人帶領部分村民強行破壞工地大門門鎖,進入工地內使用鐵鍬等工具進行人工清理平整。同年6月,將已開挖建好的教育用地基坑填埋。

  法院認為,這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甲、劉某某、王某乙、王丙實施的涉案違法犯罪行為,符合惡勢力的規定,形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昨天,法院依法對該7人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王某甲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2萬元;其余被告人分別獲刑3年又6個月至1年又8個月不等。    本報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