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間擅自售房,西安市住建局近日發(fā)布四家房地產公司違法銷售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全文如下:

(一)西安華峰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峰公司)在2014-2017年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間,擅自銷售感恩時代廣場項目1號樓房屋120套。
對此違法銷售行為,該局作出罰款人民幣128萬元的處罰決定。目前,華峰公司已按要求繳納罰款,并辦理了上述樓幢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二)陜西創(chuàng)鑫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chuàng)鑫公司)在2016-2017年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間,擅自銷售世融嘉境(世茂都)項目23號樓房屋87套。
對此違法銷售行為,該局作出罰款人民幣36萬元的處罰決定。目前,創(chuàng)鑫公司已按要求繳納罰款,并辦理了上述樓幢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三)西安市房地產經營二公司(以下簡稱二公司)在2012至2016年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間,擅自銷售首秀二期項目2號樓房屋365套。
對此違法銷售行為,二公司已繳納罰款72萬元,并辦理了上述樓幢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四)西安唐悅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唐悅公司)在2016年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間,擅自銷售中建商務廣場項目6#、7#、8#樓房屋537套。
對此違法銷售行為,該局作出罰款人民幣135萬元的處罰決定。目前,唐悅公司已按要求繳納罰款,并辦理了上述樓幢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鑒于這四家公司的違法行為發(fā)生在西安市搖號購房政策前,且其公司已接受處罰,積極改正違法行為,為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該局決定允許該部分購房家庭在具備購房資格的前提下,不經搖號程序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