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某攝影工作室在環山公路上拍攝婚紗照,將拍攝過程制作后發布在短視頻平臺上,視頻顯示一對男女躺在公路中間擺造型,被網友舉報。 

  經過排查核實,民警立即上門約談該工作室負責人,對方承認為了宣傳拍攝并發布該視頻,稱當時并未想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民警告知錯誤后令其整改,對方誠懇接受批評并寫下承諾書,明確表示會約束工作人員,并保證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考慮到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