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區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耿某某等14人惡勢力團伙盜竊案。

恐嚇、威脅旅客
接受有償性服務
2019年春節前夕,耿某某等人趁外出務工農民工返鄉之際,在西安火車站周邊以乘坐大巴車為由,將出站旅客誘騙至賓館,通過恐嚇、威脅的方式迫使旅客在賓館內接受有償性服務,在旅客接受性服務時伺機盜竊旅客隨身攜帶的錢財。
為防止旅客報案
為旅客拍攝合影
盜竊完成后,為防止旅客報案,為旅客拍攝合影,以掌握旅客相關信息及旅客有嫖娼行為為由對旅客實施威脅,在旅客離開賓館后聯系三輪摩托送回西安火車站。

▲圖片來源于網絡與文字無關
法院擇期宣判
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瘋狂作案,實施盜竊、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此案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