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12點左右
西安公安鄠邑分局渼陂路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
一名叫張某某的女孩因家庭矛盾
欲在某小區樓頂跳樓
但報警人并不清楚具體樓號。。。。。。

民警多方打聽,得知當事人張某某的大伯住在該小區48號樓。民警立即趕到其大伯家中,張某某伯父伯母表示其目前并未在此居住。后民警聯系張某某祖父,對方稱張某某當天上午離家前往鄠邑城區,去向不明。
民警遂前往張某某大伯家居住的48號樓樓頂查看,經仔細查找,民警在樓頂東側一墻角發現一黑色的包,包內有手機、零錢等物品,最終民警在包旁的樓頂護墻外發現了張某某。
此時張某某正情緒緊張地蜷縮在樓頂護墻外約一米寬的平臺上,平臺距地面約40米高,邊緣無任何防護裝置,隨時可能發生墜落。

情況萬分危急,出警民警已來不及向應急救援部門請求支援,輔警張峰不顧個人安危,立即趴在護墻上緊緊抓住張某某的手臂,為防止意外發生,情急之下,張峰用手銬將自己與張某某手腕連在一起。

經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張某某終于站了起來,但她情緒失控無法配合民警救援,張峰見此情景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翻越至護墻外,站在僅一米寬的平臺上,奮力將張某某抬起安全送至護墻內,并將其交至親屬手中。

成功救人后,張峰已精疲力盡,他的手腕也在拉拽的過程中被手銬勒出血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