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凌晨1時50分許

  西咸新區秦漢新城望賢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輛小型轎車與一輛出租車相撞

  民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兩輛車均有不同程度碰撞痕跡,其中陜D***DW號奧迪牌轎車旁站著王某和高某。王某渾身酒氣,聲稱發生事故時自己坐在副駕駛位置,駕駛員是高某,高某也承認自己是駕駛人。

  在對所有當事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后,當事人王某酒精檢測值為197mg/ml,高某酒精檢測值為0mg/ml,出租車駕駛人張某的酒精檢測值也為0mg/ml。

  在事故調查問詢中民警發現,高某神色慌張、閃爍其詞,對車輛行駛路線,因何事在此發生事故及車輛碰撞的碰痕位置、車內人員及對方車輛情況時答非所問,含糊其辭。同時副駕駛安全氣囊已打開,且并不存在王某及高某的皮膚和血液組織,足以證明事故發生時副駕駛并未乘坐任何人,與高某筆錄出現分歧,民警立刻察覺這是一起酒后肇事頂包案。

  事故民警依法對陜D***DW當事人進行身體檢查,同時對王某和高某手機進行依法檢查。結果不出所料,高某身上并未有安全帶勒痕,王某卻有一條由左上至右下的安全帶勒痕。檢查時發現王某手機中有6月17日1時55分時使用微信向高某發消息的聊天記錄,說明由于自己飲酒發生交通事故,要求其到現場為他頂包的事實情況。

  證據擺到高某面前,高某最終承認自己是被老板王某叫過來頂包的,為了哥們義氣犯糊涂,向公安機關說了假話。而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王某也終于道出實情,供述了酒后肇事并找人頂替企圖躲避責任的事實。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自作聰明的王某及高某將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