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醫保獲悉,自8月1日起,我市將原城鎮職工大額補充醫保相關待遇(即老百姓常說的職工醫保“二次報銷”待遇)并入城鎮職工基本醫保范圍。通過降低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和乙類藥品個人先行自付比例,提高住院、門診特殊病種和使用特藥的報銷比例等措施,大幅提高城鎮職工醫保待遇。

據悉,為進一步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此次醫保待遇調整降低了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參保職工一個自然年度內,在三級(特等)醫院、三級醫院、二級醫院和一級醫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分別降低了100元、150元、100元和100元;第四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設置起付標準。并通過“一次報銷”實現原有“一次報銷”和“二次報銷”的累計待遇,讓參保職工醫療費用的結算也更便捷。
提高住院、門診特殊病種和使用特藥的報銷比例。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平均提高了近2.5個百分點,醫療費用在5萬元以上的報銷比例達到了95%;在定點醫藥機構門診治療門診特殊病種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82%,其中門診治療腎透析、器官移植術后服抗排斥藥的報銷比例由90%提高到94%;特藥發生費用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76%。

此外,在定點醫藥機構使用《國家藥品目錄》中乙類藥品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5%降低到4%。一個年度內,參保職工因病住院治療(含門診使用特藥)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并超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由城鎮職工大額醫療補助保險支付95%,不設封頂線,真正解決參保職工“看病貴”和因病致貧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