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價!

  非法攬客!

  收取“入場費”“保護費”

  敲詐勒索!

  欺行霸市!

  。。。。。。

  這些你以為在電視上才能看到的情節,

  其實,

  也有可能在我們身邊上演。

  昨日,

  雁塔法院宣判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

  8月19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張某為首的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區委政法委、區掃黑辦、區紀委監委、區政府辦、區交通運輸局等相關單位30余名工作人員和被告人家屬全程觀看了宣判過程。

  法院經審理查明

  經審理查明,2015 年底至2016 年初,被告人趙某、梁某與幾名無營運資質的司機陸續在西安市雁塔區三爻地鐵A口非法攬客,往返于西安市三爻地鐵口至鄠邑區。

  2016年2月底,丁某以驅趕、鎖車輪或向運管部門舉報為由,讓被告人趙某每月收取黑車司機額外“入場費”,將不交錢的司機車牌號提供給丁某驅趕或舉報,并找到被告人梁某一同收取額外“入場費”。2016年6月,被告人張某等20余人與被告人趙某等10余人糾合在一起,通過共同向丁某繳納費用,進入三森停車拉客,形成一個約30人的車隊在三爻地鐵A口非法攬客,壟斷了三爻地鐵A口至鄠邑區的客運黑車市場。

  法院認定

  該惡勢力集團長期在地鐵站周邊欺行霸市、逞強凌弱、對抗執法,無視國家法律法規,設置了排隊、搶客、入伙、對抗檢查等一系列所謂的規矩,為了從事非法營運活動,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行為(敲詐勒索1次、尋釁滋事7次、妨害公務1次),造成不公平市場競爭秩序,影響城市形象和發展,乘客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護,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結合各被告人具體犯罪事實情節以及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對被告人張某等12人以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判處六年九個月至一年又六個月不等的刑罰及相應罰金,并對惡勢力集團違法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