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日8時15分許,公安鄠邑分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群眾報警:在轄區東西六號路上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受傷,肇事車輛不知去向。

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赴事故發案現場展開調查。經過初步勘查民警得知:傷者是一名駕駛兩輪電動自行車老年婦女,已被送往醫院救治。
事故現場僅留下倒在路邊的電動車,散落的電動車碎片以及傷者的血跡。民警立即在周邊進行走訪,并很快找到了目擊者:目擊者稱,肇事車輛為一白色小轎車,肇事后該車沿東西六號路由西向東逃逸,其車牌號尾數為“9”。
隨后,大隊成立了“9.3”逃逸案件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辦案民警兵分兩路,一組民警返回現場開展事故現場二次勘查工作,并繼續走訪周邊群眾查找線索。另一組民警則圍繞肇事車輛展開調查,試圖從監控信息中尋找肇事車輛蹤跡。經大量工作,民警發現車牌號為陜A****9的白色小轎車有重大嫌疑,遂立即對該車車主王某進行傳喚。

起初,民警聯系到王某時,對方卻以有事要忙拒絕配合調查。民警遂釋之以法,曉之以理,王某于當日14時駕駛到交警大隊投案,并對自己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供認不諱。經對肇事車輛痕跡進行比對,與傷者吳某所駕駛兩輪電動車痕跡符合。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經過民警4小時的不懈努力,該案成功告破。然而遺憾的是,傷者吳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于當天下午16時不幸去世。

在此,公安機關鄭重提醒:
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為顱腦損傷致死。有關研究表明,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規范使用安全帶能夠將交通事故死亡風險降低60%~70%,對保護群眾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請自覺戴好頭盔、系好安全帶。
二、廣大駕駛員駕駛車輛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人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停車,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并及時撥打110報警。
三、文明交通,是每個文明市民應有的行為準則。每一位交通參與者都要應做到遵紀守法,安全駕駛,文明出行,共同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來源:鄠邑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