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彥剛)12月30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為推進陜西省中小學(含幼兒園)“三級三類”骨干體系建設,推進基礎教育發展,我省即將開展第七批中小學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遴選推薦,符合條件的一線教師和教學研究機構及教師進修學校可參與遴選。
省教育廳和省人社廳明確,此次遴選的條件是:骨干體系教師獲得市級學科帶頭人稱號或省級教學能手稱號,獲批年限應不少于3年。非骨干體系教師應具備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全省擬定培養200名左右,骨干體系教師比例應不少于60%。推薦人數超過10人的單位,各學段應按照高中20%、初中30%、小學40%、幼兒園10%的比例推薦,并適當傾斜鄉村一線教師和薄弱學科。
遴選的基本條件為:原則上推薦人選年齡應不超過50周歲(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教齡10年以上,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具有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身心健康;近5年(2015-2019年度)師德考評均為優秀等次,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近5年參加縣級以上教師繼續教育培訓不少于360學時,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遴選的業務條件詳細要求,可登錄陜西省教育廳網站查詢。
培養對象推選程序主要包括個人申報、單位推薦、縣級審查、市級評審、省級審定等五個環節,具體要求可查閱省教育廳網站。省級審定由省項目辦負責資格審查,組織現場答辯和評審,評審結果按量化積分排序后提交到省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定結果經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陜西省中小學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進行為期1.5年的培養。培養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正式授予“陜西省中小學學科帶頭人”稱號。
我省相關部門要求, 各市、縣要加強對學科帶頭人的考核、管理與使用,積極創設條件,為其發揮作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鼓勵學科帶頭人等骨干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教交流或定點幫扶。堅決防止人才非正常流動和從偏遠地區“挖人”等行為。
同時,應積極落實好學科帶頭人津貼,對在鄉村教師崗位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標準給予發放;對在城區學校工作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標準給予發放。凡離開教育教學崗位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內考核不合格,或使用周期結束經考核不合格的停止發放。對培養期內以及命名后在原工作單位所在轄區服務不滿三年的非正常流動者,一經發現取消培養資格并終止相關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