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3月28日),大型政論專題片《掃黑除惡——為了國泰民安》第三集《打傘破網》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綜合頻道播出。片中講述了陜西咸陽張宏福涉黑案立而不辦、久拖不決,背后竟然是咸陽市紀委監委的一把手權王軍“收錢護黑”的案件。

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道堤壩,更是掃黑除惡的中堅力量。為了讓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不生銹、不蒙塵,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紀檢監察機關和政法機關刀刃向內,堅決制止和預防隊伍中出現“燈下黑”。

本文圖片 央視新聞
打鐵必須自身硬。2018年2月,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始后的第2個月,中央紀委印發了《關于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意見》,明確要求嚴格紀檢監察干部教育、管理和監督,對以案謀私、辦人情案、跑風漏氣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要從嚴從快查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一級巡視員 劉岱:通過督查督辦、通報曝光典型案例,持續釋放有“傘”必打、一查到底、除惡務盡的強烈信號和堅定決心。同時教育廣大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擰緊思想的“總開關”。
紀委干部“打傘破網”卻成惡勢力“保護傘”
清理隊伍、刮骨療毒,這既是“掃黑”與“護黑”的博弈,也是反腐與腐敗的較量。

2018年11月,陜西省公安廳掃黑辦收到群眾實名舉報,受害人遭到咸陽張宏福涉黑組織的非法拘禁,自己經營的一家工廠也被強行侵占。
陜西省公安廳指令咸陽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然而案件卻如同石沉大海,張宏福涉黑組織依然逍遙法外。
此后,中央掃黑除惡第12督導組也收到了對于張宏福涉黑線索的實名舉報,督導組要求陜西省掃黑辦對案件涉黑與腐敗問題同步徹查。
隨著張宏福涉黑犯罪事實逐漸浮出水面,案件立而不辦、久拖不決的原因也被查實,讓專案組意外的是,干預這起案件的那只看不見的手,竟然是咸陽市紀委監委的一把手權王軍。

權王軍,時任咸陽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2018年,咸陽市公安局對張宏福立案調查以后,聽到風聲的張宏福委托中間人找到權王軍,拿出30萬元現金請托權王軍幫忙。作為一名肩負著“打傘破網”、執紀反腐職責的市紀委書記,在法紀與現金之間,權王軍選擇了收錢護黑。
在接受張宏福請托之后,權王軍找到了當時負責偵辦這起案件的咸陽市公安局副局長李軍。李軍便安排張宏福的案子在公安機關沒有繼續查下去。
防線一松,多線失守
辦案人成了案件嫌疑人
調查發現,權王軍在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之后,依然頂風作案,干預多起涉黑涉惡案件的偵辦。

2018年8月,咸陽市武功縣公安局對以吳領會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予以拘留,權王軍出面要求咸陽市公安局相關領導釋放吳領會或降格處理。作為紀委書記的權王軍口頭上強調廉潔紀律,暗地里通過權錢交易,累計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6721萬元,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達2930多萬元。

陜西省咸陽市委原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權王軍:開始交友還是有選擇的,到以后就沒有選擇了。選擇的標準是錢,有錢的人我就和他多來往,沒錢的人根本就不來往。

作為一名紀檢干部,用手中的執紀監督權“護黑”,帶來的危害比一般干部更為嚴重,發現一個、查處一個,清理門戶,絕不手軟。
2020年6月15日,陜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濫用職權罪等五項罪名判處權王軍有期徒刑22年。
(原題為《向“燈下黑”說不!紀委書記充當惡勢力“保護傘”獲刑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