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超市購物后誤以為把手機遺忘在收銀臺,返回尋找借著酒勁無理取鬧,群眾勸阻反被其毆打”。4月2日,公安閻良分局勝利路派出所將涉嫌尋釁滋事的劉某(男,56歲,閻良區人)依法行政拘留10日。

  3月份,閻良勝利路派出所接到轄區某超市報警,稱有人在超市收銀臺處鬧事打人。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前往處置,現場將毆打他人的劉某控制并帶至派出所。經民警了解,劉某平日里喜歡飲酒,當天早上起床閑來無事一個人就先喝了一瓶自釀的白酒,喝完后便去了超市購物,劉某用手機結完賬后就離開超市回到家中,結果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手機,懷疑是在超市結賬后丟失在收銀臺,遂又返回超市尋找。

  到了超市劉某就質問收銀員為什么把他手機拿走了,言辭激烈,情緒激動,不但指責超市收銀拿走了他的手機還將收銀臺上的電腦和等待結賬的物品摔在了地上,并且脫掉自己的衣服辱罵工作人員,導致圍觀人員聚集,超市無法正常營業,排隊結賬的群眾無法付款。正在劉某大鬧超市的時候,一名排隊結賬的黨某(男,75歲)發現劉某的手機就裝在自己上衣胸前的口袋里,便趕緊上前勸阻,結果劉某不但不聽還嫌黨某多管閑事,借著酒勁上去就開始毆打黨某,處警民警及時趕到現場,將醉酒鬧事的劉某控制。

  4月2日,涉嫌尋釁滋事的劉某被公安閻良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