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總隊組織召開全市城管執法系統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典型案例通報會,通報10起生活垃圾違規投放對個人實施行政處罰的典型案例,屬首次對個人違規投放生活垃圾處罰情況通報,今年共有213件(起)共計213人因未按規定分類投放被處罰。
案例一 碑林區東廳門某餐廳劉某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2月22日,碑林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東廳門檢查時發現,某砂鍋餐廳的劉某,將廢棄食品盒投入廚余垃圾桶,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案例二 碑林區太乙路某小區邱某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3月12日,碑林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碑林區太乙路社區某小區院內,邱某將兩包廚余垃圾放置在垃圾桶旁邊,未投放入分類垃圾桶。
案例三 碑林區雁塔北路某小區王某未在規定地點投放生活垃圾
5月10日,碑林區城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時發現,雁塔北路某小區院內,王某未在規定地點投放生活垃圾。
案例四 碑林區柿園路某小區王某某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4月3日,碑林區城管執法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柿園路一小區王某某未按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案例五 長安區韋曲北街某小區陳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4月1日,長安區城管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巡查至韋曲北街,對面粉廠小區生活垃圾分類進行檢查時,陳姓業主正投放生活垃圾,且未按規定分類。
案例六 長安區西長安街道種某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2月6日,長安區城管執法大隊郭杜中隊執法人員,在巡查西長安街街道的垃圾分類時,發現種某某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案例七 長安區青年南街一砂鍋店內秦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1月8日,長安區城管執法大隊直屬三中隊執法人員巡查至青年南街一砂鍋店時,發現秦某將塑料等其他垃圾放置于廚余垃圾桶中,未按照規定分類投放。
案例八 長安區城南名園小區附近梁某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1月5日,長安區城管執法大隊直屬三中隊執法人員巡查至公式河路城南名園小區附近時,發現梁某某將剩飯與塑料袋、衛生紙混裝投入垃圾桶,未按規定分類。
案例九 長安區書香路一公租房小區王某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3月12日,長安區城管執法大隊郭杜中隊執法人員在巡查書香路某國際公租房小區時,發現王某某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案例十 高新區紫薇田園都市商業街曲某等5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4月15日,西安市城管執法總隊高新支隊執法人員聯合紫薇物業管理人員,對紫薇田園都市商業街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時,分別發現曲某、李某、陳某、李某、李某某5人未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據了解,今年以來,隨著垃圾分類宣傳逐漸深入人心,西安市城管執法系統加強了生活垃圾違規投放對個人實施行政處罰的力度,并將此作為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專項實踐,以上10起案例中,執法人員現場亮證執法,告知其行為已違反相關規定,要求其現場改正。執法人員依據《西安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視其情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50元或200元的決定,現場下達《行政處罰預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相對人在接受垃圾分類宣講教育后,認識到行為違法,對處罰決定無異議,自愿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在規定時效內自行繳納罰款,案件均已辦結。本報記者 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