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舉行第五十二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

  西部網訊(記者 凌旎)今天(1月10日)下午,西安市舉行第五十二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針對市民關心的封控區、管控區何時調整等問題,西安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張波進行了解答。

  張波說,目前,西安對于封控區、管控區、防范區的調整,按照“誰劃定、誰調整”的原則,堅持梯次推進,由輕及重,由點到面,規范有序調整防控措施。

  封控區、管控區的調整需要同時滿足3個條件:

  一是近14天該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

  二是該區域內最后1名密切接觸者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超過14天,核酸檢測為陰性。如已轉運至集中隔離場所的密切接觸者確診后,該區域有新增的密切接觸者,則解封時間以新增的密切接觸者轉運時間重新計算;

  三是解封前2天,該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

  封控區滿足以上3個條件后,由社區(村)向街道辦(鎮)提出調整申請,街道辦(鎮)進行初審后向區縣、開發區指揮部提交申請,由各區縣、開發區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評估,作出結果認定報市指揮部備案后,各區縣、開發區宣布調整管控措施。

  管控區滿足以上3個條件后,由街道辦(鎮)向區縣、開發區指揮部提出調整申請,由各區縣、開發區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評估,作出結果認定報市指揮部備案后,各區縣、開發區宣布調整管控措施。

  防范區的調整需要滿足一個條件,即區縣、開發區內封控區、管控區全部解封解控。滿足這個條件后,由各區縣、開發區指揮部組織專家進行評估,作出結果認定報市指揮部備案,轉入常態化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