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具體內容如下 ↓↓↓

  西安市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基本養老服務是指由國家直接提供或者通過一定方式支持相關主體向老年人提供的,旨在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礎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務,包括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內容。為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國家及我省基本養老服務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到2025年底,建立健全與國家中心城市定位相適應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不斷完善。“一社區一站點、一街道一中心、一區縣一院”的三級養老服務設施網絡基本建成,城市嵌入式養老服務網絡全面覆蓋,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規范化、標準化進一步提升,家庭養老得到有力支撐,基本養老服務供給能力明顯增強。特困老年人供養得到有效保障,經濟困難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殘疾、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底線兜牢,面向全體老年人的基本養老服務產品更加豐富、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二、健全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制度

  (一)制定落實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對照《陜西省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服務項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并發布《西安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從2024年起全面執行。各區縣(開發區)可制定并發布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內容應包含市級清單中的服務項目,且覆蓋范圍和實現程度不低于市級要求。(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醫療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區縣政府、西咸新區及各開發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市級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及省級清單調整情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等因素,適時對市級清單中明確的項目、對象、內容等提出動態調整建議,由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修訂完善,按程序報批后以部門名義印發實施。(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合理設立基本養老服務項目。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以家庭盡責為基礎,聚焦老年人面臨家庭和個人難以應對的失能、殘疾、無人照顧等困難時的基本養老服務需要,確定基本養老服務項目。具體項目為:物質幫助類,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養老金、救助金、補貼等各類現金和實物保障;照護服務類,主要是通過政府主導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或者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失能、高齡等老年人提供基礎性照護服務;關愛服務類,主要是面向經濟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提供探訪關愛、健康管理、法律援助等相關的支持服務。(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改委、市醫療保障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基本養老服務設施供給

  (四)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基礎性作用。持續推進區縣(開發區)公辦示范性養老院建設,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到2025年底,每個區縣(開發區)建有一所以失能失智老人照護為主的公辦示范性養老院,實現轄區內有集中供養需求的特困人員“應住盡住”,經濟困難家庭、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殘疾、重點優撫對象等重點保障對象優先、低償入住,空余床位向社會老年人提供普惠型養老服務。(市民政局、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衛生健康委、市退役軍人局、市殘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建設運營。從2024年起,利用三年時間,實現全市街道(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覆蓋率達到80%,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上門服務等綜合性養老服務。通過政策引導、免費或低償提供資源,引導公益性社會服務機構或經營性市場主體,采取“中心帶站點”運營模式,輻射帶動轄區社區養老服務站運行。(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根據《西安市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安排部署,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設施建設,2024—2026年,在完成110個國家試點項目、90個市級試點項目建設任務基礎上,再建設156個社區養老服務站。社區養老服務站要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開展生活照料、基礎照護、健康管理、精神慰藉、委托代辦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社會力量提供基本養老服務。享受政府劃撥土地、無償提供房屋、床位建設補助等支持政策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應當按照協議設置提供基本養老服務的全托床位。提升國有企業對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支持能力,鼓勵國有企業承接公辦養老機構、新建小區配建等公辦(建)養老服務設施運營管理,強化國有企業在基本養老服務領域的有效供給。國有企業參與基本養老服務供給的,按照國家、我省和我市規定享受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水電氣價格、資金資助等各類優惠扶持政策,并在年度業績考核中給予支持。(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基本養老服務質量

  (八)加強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建設。開展養老機構標準化試點創建工作,到2025年底全市養老機構全部達到《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和《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國家標準。每年開展養老機構星級評定工作,到2025年底實現三星級以上機構占比達到60%。(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開展老年認知障礙照護服務。以社區為單位,每年開展老年認知障礙的宣傳科普、篩查及早期干預等工作,營造積極預防老年認知障礙的社會氛圍。支持養老機構通過新建、改造等方式,設立以收住認知障礙老年人為主的照護專區。2024年重點推進新城區、藍田縣、周至縣認知障礙機構建設。(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社會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高醫養結合服務水平。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到2025年底,累計建設100家社區醫養結合服務中心,綜合性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獲評老年友善醫療機構比例達到80%以上,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達到60%以上,三級中醫醫院設置康復科比例達到85%。全面推廣家庭病床服務,做好失能、高齡、殘疾等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醫生簽約和65歲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工作,老年心理關愛項目點覆蓋所有區縣(開發區)。(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積極穩妥發展社區老年助餐服務。制定我市發展老年助餐的政策措施。支持養老服務機構、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等主體,就便提供老年助餐服務。開展農村鄰里互助老年助餐服務試點,形成試點典型案例并適時推廣。2024—2025年,全市每年建設100個以社區食堂、鄰里互助老年助餐點等為主要形式的老年助餐服務設施,并給予相應補助支持。(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大力開展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對特殊困難老年人開展探訪關愛服務和居家適老化改造,到2024年底,全市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到2025年底,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應改盡改”。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老年人助浴服務試點工作,重點解決失能、高齡老年人“洗澡難”問題。(市民政局、市委社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家庭更好承擔養老功能。落實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子女護理假政策、獨生子女父母陪護假制度。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2024—2025年,完成培訓5000人次。探索建立居家社區緊急救援系統,為空巢、獨居老年人配備智能終端,防范老年人意外風險發生。鼓勵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社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基本養老服務公平、便利、規范

  (十四)完善養老服務相關評估制度。加強老年人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評估結果作為經濟困難老年人享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推行全市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辦法,開展入住養老機構第三方評估工作,對入住老年人身心狀況開展測評,加強認知障礙老年人照護服務需求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養老機構提供分級照護服務及收費的依據。(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療保障局負責)

  (十五)開展養老服務信息化建設。根據《民政部 國家數據局關于組織開展國家基本養老服務綜合平臺試點的通知》(民函〔2024〕5號),完善西安市養老服務信息平臺“一中心、三平臺、九服務”模塊功能。到2025年底,實現市級各部門涉老保障、服務、信用、財產等基礎信息互聯互通,初步建立基本養老服務數據庫。在全市開展智慧養老院建設試點。(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醫療保障局、市數據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實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失能照護設備配置,空余床位面向社會開放。全面摸排農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設運營狀況,建立臺賬、分類處置,科學合理規劃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到2025年底,敬老院護理型床位占比達到70%,農村互助幸福院運營能力顯著提升,基本滿足農村老年人“養老不離村”需求。(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基本養老服務質量監管。將基本養老服務供給情況納入區縣(開發區)養老服務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評價結果進行通報。開展養老機構消防安全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到2026年底,全市所有養老機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立養老服務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制定出臺養老服務機構預付費管理相關措施,防范化解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與詐騙風險。(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資源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基本養老服務保障

  (十八)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統計調查工作。建立老年人狀況統計調查和發布制度,每年發布全市老年人口狀況主要數據。開展基本養老服務統計監測工作,定期發布基本養老服務統計數據。(市統計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規劃。編制并落實市、區縣兩級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并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健全完善新建城區和居住區配套養老服務設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機制,配建養老設施建成后,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將其移交區縣(開發區)民政部門,優先用于提供基本養老服務。(市資源規劃局、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養老服務財力投入保障。市、區縣兩級財政要將基本養老服務經費列入預算,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要,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落實發展養老服務優惠扶持政策,通過提供場地、減免租金、運營補貼、“以獎代補”、金融支持等措施,降低提供基本養老服務機構的運營成本。用好市級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每年組織對各級養老服務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績效評估。(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委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制定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措施,完善養老服務人才招聘、培訓、激勵等機制,建立養老護理員綜合評價標準體系。完善養老服務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持續舉辦養老從業人員培訓和職業技能競賽。健全完善養老護理員入職、崗位補貼制度。開展養老護理員關愛活動,大力宣傳養老服務人才先進事跡和職業精神。將高技能養老服務人才納入全市人才目錄。推動每千名老年人配備社會工作者人數達到1.2人以上。(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會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做好長期護理保險工作。按照國家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要求,圍繞長期護理保險參保繳費、待遇支付、等級評定和費用結算等重點內容,探索設計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體系,適時做好我市長期護理保險啟動工作。(市醫療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加強基本養老服務組織領導。各級要切實加強對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領導,發揮市、區縣兩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研究部署并推動解決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市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工作措施和進度安排。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基本養老服務供給、保障和監管。將基本養老服務重點工作納入各級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定期監督檢查。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強對養老服務重點工作和養老政策的宣傳解讀。(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附件:

  市級各部門重點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