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

  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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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明確了2025-2026年度氣源銷售價格政策,按照《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有關規定,3月31日,市發改委印發《關于調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市發改價格〔2025〕4號),為便于更好掌握執行政策,現解讀如下:

  一、上游價格情況

  上游氣源分為管制氣和非管制氣。2025年淡季(4-10月)管制氣占總氣量60%,價格按照基準門站價格上浮18.5%執行;非管制氣固定價格氣量占總氣量33%,價格按照基準門站價格上浮80%執行。非管制氣浮動價格氣量占總氣量7%,掛靠上海月度中國進口LNG現貨到岸價格。

  經核算,我市非居民氣源購進價格相較旺季(2024年11月-2025年3月)降低0.19元/m3,根據國家、省市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非居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也應同向調整。

  二、執行標準

  1。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學校、幼兒園、嬰幼兒照護機構教學和生活用氣,社區康護、養老福利機構和城鎮社區居委會等生活用氣)終端銷售價格為2.20元/m3,保持不變;

  2。非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下調0.19元/m3,執行3.18元/m3;

  3。車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下調0.19元/m3,執行4.08元/m3。

  此次調整對象為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居民用氣價格不作調整。

  三、執行時間

  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

  來源: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