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11時許,富平縣到賢派出所接到報警,該鎮忽家村在村委會換屆選舉時,東新組有群眾搶奪選票及投票箱,致使選舉工作無法正常進行。
接警后,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調查。據到賢派出所民警肖鵬講,當時忽家村選舉正在進行,該村村民楊某坐車來到現場后,看到工作人員持投票箱和選票,因不滿選舉,便下車罵著走到工作人員身邊,搶奪選票無果后,又從另一名持投票箱的工作人員手中奪過投票箱摔在地上并使投票箱損壞,隨后,楊某迅速坐車離開了現場。
13時左右,坐車離開的楊某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對搶奪選票、投票箱破壞選舉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楊某被富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劉蒼鋒 記者 趙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