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明 首席記者趙蕾)我省將從5月開始至8月初結束,分四個階段集中開展演出市場整治行動。主要內容是演出市場經營資質排查、履行審批核查、表演內容審查。

  整治的重點是:依法取得經營證照的各類經營主體,包括文藝表演團體、個體演員、營業性演出場所、演出經紀機構;

  涉及演出活動的歌舞娛樂場所、旅游景區、主題公園、游樂園、賓館、飯店、酒吧、茶樓、餐飲、洗浴中心等重點經營場所;

  涉外及涉港、澳、臺的演出活動;農村、鄉鎮、城鄉接合部演出市場;

  互聯網文化單位、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上涉及表演內容的視頻、音頻;無經營資質的“地下演出”和“三俗”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