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潼關縣公安局港口派出所民警發現轄區一村民在菜地里種植251株罌粟,并依法予以鏟除。

  當日,派出所民警深入轄區村組開展“三夏安全”宣傳時,在秦東鎮污水處理廠旁一菜地內意外發現一片植物與罌粟極為相似,便立即對這批植物進行手機拍照,并發送到縣局禁毒大隊確認,經確認這批植物確為罌粟。

  隨后,民警經走訪調查,得知該處菜地是村民李某開墾的。據李某講述:其聽說罌粟葉子可以食用,便于2014年10月中旬,在菜地里種植了罌粟種子,平日將罌粟桿上的葉子當作蔬菜食用。了解到情況后,民警向其講解了國家對種植毒品原植物罌粟的相關規定,以及種植罌粟的違法性和危害性,并依法對251株罌粟進行鏟除,對李某進行治安處罰。

  本報記者晁陽實習生孫倩通訊員陳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