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延安一男子被批捕

  2015年6月26日寶塔區人民檢察院受理了延安市公安局寶塔分局提請批準逮捕的胡某非法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2015年5月27日,寶塔分局食品藥品偵查大隊民警接群眾舉報,在寶塔區胡某家有人生產加工魷魚、牛肚、牛百葉等,隨即民警對胡某家進行依法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胡某家中有大量正在炮制的魷魚、牛肚、牛百葉等,經檢查,胡某自2008年9月以來至今一直在用火堿(片狀氫氧化鈉)、雙氧水(過氧化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魷魚、牛肚、牛百葉等食品。每天銷售魷魚40余斤、牛肚和牛百葉各20余斤,涉嫌銷售金額190余萬,上述產品銷往寶塔區一些火鍋店、串串店,還出售到子長、志丹、吳起、延長、延川等食堂。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5年7月3日寶塔區檢察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

                                                     (編輯: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