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榆林訊(記者 馬廣浩 李明) 近日,西部網連續報道榆林中心城區違規收停車費問題。然而時至昨天(9月9日),城區亂收停車費的行為還在繼續,多個職能部門仍未明確表態如何制止和清理違規收費行為。

  9日下午,榆林市物價局緊急約談涉事的三家停車收費公司,同時跟交警、城管部門進行溝通,將盡快解決中心城區的停車費問題。但仍有一些疑問待解。

  疑問一:究竟是什么人在收費?

  在記者采訪過程中,膚施路的停車收費員均稱是從別人處承包來的,每個車位每天1.2元到3元不等,按每個季度給上家繳納管理費。

  據膚施路上一名收費員介紹,“十來個停車位,每天要給別人交30塊錢。”為了承包這些停車位,她還押了500元押金。

  這位阿姨拒絕透露把押金和租金交給了誰,“我一個字也不認識,能從政府里面(承)包出來,說明肯定不是一般人。”

  而在在新建南中心廣場對面的路邊,一名身著藍色“停車收費”工作服,胳膊上套著紅袖套的中年男子9日下午還在收費,他說:“這是公司讓收的。”

  對當記者問及“是否知道不讓收費的新聞”時,這位收費員回答,“手機上看的那(停車暫不收費)是微信假信息,不是新聞,如果政府真不讓收費了,公家肯定給我們說,把我們的錢退了,我們就不收了,到現在也沒人通知我們。”

  在收費員給記者提供的發票上蓋著“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務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記者致電陜西省地方稅務局,查詢得知該發票系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務有限公司在2015年6月份才領購的,至于發票用途,地稅局工作人員稱是“定額發票是通用的”。

  當記者致電榆林市大千市政服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吳某時,接電話的人稱“你打錯了”。

  據榆林市綜合執法局工作人員介紹,在執法局過去管理的時候,除去新建路和濱湖路上計時收費給三家公司(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務有限公司、榆林市管好家物業有限公司、榆林市大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包出去外,其余的基本由個人承包負責。

  那么從2014年8月1日起,榆林市物價局給榆林市綜合執法局批復的收費許可過期,到去年年底榆林市綜合執法局與相關公司解除委托管理協議,一直到現在,究竟什么人允許這些所謂的停車管理員明目張膽收費?

  疑問二:哪些部門負責清理亂收費行為?

  榆林市綜合執法局市容管理科尚姓負責人說,去年年底就跟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務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解除了中心城區路沿石以下區域的收費的合同,也下發了禁止收停車費的通知。

  對于如今停車管理員還在收費的現象,該負責人稱,“我們已經通知不準收費了,目前這些區域已經移交給交警部門管理了。”

  榆林市交警支隊交管科的負責人則稱在新的管理辦法出臺前,路邊臨時停車泊位,暫時不收取費用,如有停車收費,屬于亂收費,屬于違規收費,“涉及到這個問題,應該由物價部門來管理。”

  9月8日,榆林市交警支隊工作人員再次表態,將盡快《榆林市中心城區路內臨時停車泊位管理辦法》,在辦法未出臺前,收費行為必須暫停。

  9日下午,西部網記者聯系到了榆林市物價局副局長賀楓,他表示,已緊急安排工作人員對涉事的三家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如有違規違法收費行為,將責令立即停止收費。也在跟交警、城管部門進行溝通,將盡快解決中心城區的停車費問題。

  同時賀楓也指出,如果收停車費不是公司行為,而都是個人行為,可能需要公安、綜合執法等多部門聯合行動。

  未經批準違規收取停車費,侵占的是公共資源,損害的是群眾利益。目前情況下,究竟誰來如何規范管理?又何時能給群眾交出一份滿意的整改答案?

  疑問三:違規收來的資金流向何處?

  據了解,榆林市綜合執法局此前曾委托三家公司(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務有限公司、榆林市管好家物業有限公司、榆林市大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新建路和濱湖路主干道上實行計時收費。

  官方統計,紅山路至人民路北側的225個車位委托給榆林市管好家物業有限公司管理;人民路南至鐘樓巷北的163個車位委托給榆林市大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鐘樓巷北至榆陽路被的220個車位委托給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務有限公司管理。

  據保守估算,每個停車位每天被停放3小時,這608個車位在過去一年的時間里將收費逾130萬元。據知情者透露,實際的收入,要遠大于這個數目。

  9日上午,記者致電榆林市恒越市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高某,但其拒絕就停車場收費的問題作出評論和回復,稱“不方便接受采訪”。

  據榆林市綜合執法局的工作人員透露,除新建路和濱湖路的計時收費的停車位外,其余干道上還有1230多個停車位,這些則均由個人承包。

  這些車位按照每個車位每天被停放2次計算,每次停車收取2元,在去年一年里能收入將近180萬元。

  據榆林市綜合執法局內部工作人員透露,以前收取的停車費要交給財政一部分。但去年年底更換管理方后,委托公司收費合同解約后,便不再向財政部門上交。

  在過去的一年里,依靠停車位這個“大蛋糕”,究竟違規收取了多少費用?又流向了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