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74億元,受害人遍及西安、咸陽、寶雞等地,陜西陳倉熱力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近日公開宣判。被告人劉鳳林、何德林等6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六年不等。
寶雞市陳倉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單位陜西陳倉熱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為自然人出資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寶雞市陳倉區城市集中供熱項目工程建設。由于建設資金不足,該公司未經國家相關管理機關批準,2010年8月決定以借款形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于工程項目建設,并在公司內部設立融資辦。
陜西陳倉熱力有限公司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期間,與3055名被害人簽訂借款協議書4218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74億余元(已兌付1.47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