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紀委通報渭南1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 華陰工商聯原主席違規收費

  違規向企業收取贊助費購買禮品、公車私用、違規為兒子操辦“完燈宴”……昨日,省紀委網站通報渭南市1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批相關人員被處分。

  其中包括:臨渭區向陽街道農元村黨支部書記房躍進,違規發放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韓城市鹽務局黨支部書記、局長馮偉龍,違規發放津補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韓城市醫院檢驗科主任王全會,違規發放補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華陰市工商聯原主席丁莉瑛,違規向企業收取贊助費購買禮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工商聯主席職務;華縣民政局司機杜海民,公車私用,造成不良影響,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局辦公室主任付凱負有監管責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潼關縣醫院違規公款消費,原黨支部書記、院長王華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去黨支部書記、院長職務;院辦公室主任王梅蕊、副主任劉平,不能正確履行職責,2人均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院財務科科長安紅社,不能正確履行職責,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大荔縣朝邑鎮社會保障服務站副主任向茂軍,收受禮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澄城縣財政局公車私用。財政局副局長、財稅監督局局長高從森,負有直接責任,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財政局副局長、財稅監督局局長職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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