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佳縣通報5起群眾身邊案例
本報訊(記者趙蕾)昨日,省紀委通報佳縣5起由各鄉鎮紀委查處的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其中,在實施移民搬遷項目時,坑鎮白家甲村黨支部書記高宏海因分兩次向16戶搬遷戶收取費用2.92萬元,用于移民搬遷各項開支,被佳縣坑鎮紀委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另外,還包括坑鎮關甲村原黨支部書記劉建設、黨支部書記劉三虎將100.7畝種糧直補面積,私自分配給村兩委人員及其家屬名下享受補助,佳縣坑鎮紀委給予劉建設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劉三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4年劉家山行政服務中心南溝村黨支部書記王天堂利用職權套取本村其他村民的13.5畝種糧直補面積,歸自己所有。劉家山紀委給予王天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1年劉家山行政服務中心南溝村時任黨支部書記王士杰、會計王天利利用職務便利分別套取種糧直補面積畝數12畝、11畝,歸自己所有,劉家山紀委分別給予王天利、王士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013年時任佳蘆鎮神泉村村委會主任的馬超私自將村集體種糧直補面積90畝,登記在其妻高秋美名下,套取國家種糧直補款,佳蘆鎮紀委給予馬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編輯:wsx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