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蕾劉美)昨日,省紀委通報榆林3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1.榆陽區牛家梁鎮原黨委副書記袁波等貪污補償款問題。2010年4月,牛家梁鎮郭家伙場村黨支部書記高滿貴、村委會主任郭加林、村會計吳志平,采取虛報手段騙取國家補償款125980元。高滿貴、郭加林、吳志平與時任鎮黨委副書記袁波、時任榆陽區金雞灘國土資源所所長吳瑞林共同將其中47783元補償款占為己有。榆林市紀委給予吳瑞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榆陽區紀委給予袁波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高滿貴、郭加林、吳志平開除黨籍處分。
2.佳縣木頭峪鄉張家圪村黨支部書記張海翔大辦女兒婚宴問題。佳縣木頭峪鄉紀委給予張海翔黨內警告處分。
3.府谷縣木瓜鎮東梁村村委會主任張金厚貪污退耕還林款問題。府谷縣紀委給予張金厚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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