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圣強)在人們的印象中干部無論是否稱職,除非出現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職務一般是不會下降。可從今年開始,渭南卻打破常規,堅決落實“三項機制”,先后“刷下”70余名不在狀態的干部,使干部降職、免職等措施成為一種新常態和硬規則。

  推進干部能上能下,難點在“下”。渭南市結合中、省規定和自身實際,出臺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實施辦法,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為基本依據,綜合運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考評、扶貧績效考核及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維穩綜治、黨的建設等方面考核結果,明確提出了免職(退休)調整、任職期滿離任和任內調整、組織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調整、辭職辭退調整、無法正常履職調整、違法違紀免職調整等7種能下渠道和24種情形,從而讓干部能上能下從細、從嚴、從實地落地生根。

  據了解,此次渭南“刷下”70余名不在狀態的干部中,市級層面年齡較大、激情和闖勁減退17名,精力和身體原因、無法正常履職4名。縣級層面問責調整6名,不適宜擔任現職21名、辭職辭退3名,無法正常履職調整13名,違紀調整7名。除此之外,全市還因到齡免職、任期屆滿“下”了100余名干部。

  對“下來”的干部,特別是不在狀態干部,渭南不是將其打入“冷宮”置之不理,而是及時指出問題,解開思想的疙瘩,加強素質培訓,注重能力提升,使其適應新的崗位要求,對知恥后勇、奮起直追的干部,經過考察、考核可以重新啟用或重用。對身體等原因不能勝任繁重工作任務,個人自愿退出領導崗位,渭南一些縣、區還通過選派到村兼任“第一書記”,到企業兼任黨建工作指導員等形式,促其發揮更大的作用。在“下”的同時,渭南今年還將信念堅定、埋頭苦干、群眾認可、實績突出的300余名干部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