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張寶龍)日前,岐山縣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2起生態環保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蔡家坡鎮洪溝村二組組長張忠明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制止不力的問題。2017年6月21日,蔡家坡鎮洪溝村二組組長張忠明將該組灘地40畝租與本組村民曹某,曹某在該地域非法挖沙取石,張忠明得知此事后制止不力,造成本組48.21畝農用地遭到破壞。2018年11月16日,張忠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雍川鎮企業辦負責人王穎利、麥禾營村村委會主任席宗會環保工作監管不力的問題。2018年9月,雍川鎮企業辦負責人王穎利與麥禾營村村委會主任席宗會對負責監管的麥禾營路口砂石堆料場巡查處置不力,致使其無防塵措施,砂石材料露天堆放,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1月16日,王穎利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席宗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