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記者 李媛)記者今天(3月26日)從陜西省檢察院獲悉,日前,陜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祁玉江(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商洛市人民檢察院向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祁玉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祁玉江,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商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祁玉江在擔任延安市寶塔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副書記、代區長、區長、志丹縣委書記、寶塔區委書記、延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人員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工作安排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